巡 察 公 告(一)

时间:2018-09-04 15:05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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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18年95日9月30日芜湖市第二十七中学和镜湖新城实验学校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主要内容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发现问题。

二、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芜湖市第二十七中学和镜湖新城实验学校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中层和所属科室负责人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来访接待地址:文化路皖江电子商务中心三楼,信访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2、举报电话:18949438821(驻点巡察期间)

3举报信箱:设在芜湖市第二十七中学本部、原工业学校校区、镜湖新城实验学校、文化路皖江电子商务中心、镜湖区社会事务中心、镜湖区信访局正门。

4电子邮箱:jhqxc02@126.com

5、通信地址:镜湖区委第巡察组(文化路35号区纪委转,邮编:2410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

 

镜湖区委第一巡察

                           2018年9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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