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价暂行办法》,镜湖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价第一评价组对区城管局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工作。 上午,城管局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价测评会,局党工委书记刘湛发报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随后,评价组通过问卷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城管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促进工作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