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巡察镜湖区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时间:2020-01-17 11:32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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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对镜湖区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6日上午,专项巡察组向镜湖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组长周建海;镜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吕修木;镜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峰出席会议。镜湖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组长周建海代表巡察组,向镜湖区法院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四个方面20个问题,并就下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巡察组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干部担当作为;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作表态发言表示,市委巡察既肯定了成绩,也帮我们指出了工作的短板,对今后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严明工作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务实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他表态: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巡察反馈问题;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三是提高认识,带好队伍,从严从实担当“两个责任”;四是建章立制,抓铁有痕,全面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吕修木作了讲话,就如何推动巡察整改提出几点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既要受到警醒,也要树立信心;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务必做到四个“必须”。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落实长效机制;三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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