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镜湖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会议,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谢君、政治部主任吴贤佼及各部门负责人、兼职纪检监察员均参加会议。
会上,谢君宣布了制定的《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责暂行办法》,并要求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职责暂行办法开展工作。强调兼职纪检监察员要严格遵守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职责,摆正位置,当好派驻纪检组的助手,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工作中坚持原则,树立起纪律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自省自律,做出表率作用,充分认识到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是加强法官自身的队伍建设,做到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