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常委会对“如何学习民法典”提出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8月26日下午,镜湖区纪委监委邀请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监事会主任沈向华律师围绕民法典法律常识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等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沈律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大基本原则、六大基本要求以及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结合大量实际生活中碰到的鲜活实例,如“守护头顶上的安全”、“见义勇为免责”等,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将民法典展现得淋漓尽致。
“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养成法治自觉,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发挥表率作用,运用民法规则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区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同志说。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遇事找法的印象,提升了法治思维的意识,提高了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将讲课内容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在执纪执法中注重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为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