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0-09-01 16:55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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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91日至1031日,对方村街道及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方村街道党工委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方塘社区、行春村、花园村、合心村、五星村、利民村、埭南社区、马厂村、方家村、天城村、腰埂村、村领导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地点:方村街道花方路北侧12号华亿超市四楼巡察组驻地

()电子邮箱:jhqxc01@126.com

()举报电话:15105534782

()邮政地址:镜湖区委第一巡察组(文化路35号纪委转,邮编:241000

()举报信箱:信访举报信箱分别摆放设置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侧楼信访局门口、方村街道办事处门口、方村街道花方路北侧12号华亿超市门口、埭南社区办公用房门口。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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