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安徽省检察院、芜湖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守护一江碧水。
跟踪监督生态恢复
长江铜陵段“10•12”“1•26”污染环境系列案,系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两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十大公益诉讼案件以及“两高三部”污染环境刑事典型案例。专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镜湖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相关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1968万元生态环境赔偿金全部赔偿到位后,多次到现场回访,加强与案发地环保部门沟通、联系,跟踪监督对被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曾经被污染的地方已是水清岸绿,恢复如初。
破解难题提起诉讼
近年来,长江非法采砂屡禁不绝,严重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镜湖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通过与长航公安芜湖分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委托专家出具评估意见形式,破解了在长江非法采砂环境损害评估难题。2019年以来,共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2件245人,相关责任人已赔偿生态环境赔偿金220余万元。
提起的芜湖首例在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领全国政协调研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等省、市、区领导现场旁听了庭审。
创新生态修复方式
针对在长江电捕鱼,造成渔业资源破坏的刑事案件,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先后对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6月,该院委托渔业部门用获赔的生态赔偿金购买鱼苗40余万尾,会同长航公安芜湖分局、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在长江芜湖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吸引了附近群众围观,不但促进了长江渔业资源恢复,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守护长江母亲河,任重道远。镜湖区检察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保护美丽长江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