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巡察以及整改,不仅规范了部门的工作,我们整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都提高了,干部的精气神更足了。”被巡察单位区委宣传部的分管领导在参加巡察整改成效评价会议时说道。
11月12日,区委巡察第一成效评价组召开对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和老干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价会议。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和老干局全体工作人员、各街道组宣统委员、政法委员和老干部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评价组通过听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和老干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汇报、现场填写满意度测评表、开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三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成效评价,在对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后续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和老干局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评价组的要求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改革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为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镜湖区委巡察机构自2019年起,在每轮常规巡察结束后,原巡察组就地转成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评价组,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单位开展成效评价。评价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客观公正地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现场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成效评价结果经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后,及时进行反馈,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