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市监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10 17:06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镜湖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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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610日至731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市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市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市监局党组对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细化为28个,已完成整改27个,完成率96.4%;制定整改措施94条,出台改革措施1项,开展专项治理1个,制定完善制度17项;开展批评教育、约谈32人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深入,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强监管促发展举措不够有力

(一)存在问题:学用结合实效性不强 

1.理论武装不扎实。

整改情况: 

1)6月27日制定《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6月以来累计召开党组会议9次,会议第一议题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2)自6月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组织理论学习9次,其中分别围绕市场监管等开展专题研讨4次。

3)9月以来,各科室制定第四季度业务培训计划,按期逐项开展,有效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学懂弄通做实不够。 

整改情况:

1)9月19日,局党组就“四个最严”“放管服”“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等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结合分管工作谈体会,立足监管职责,围绕“三品一特”安全及优化营商环境,局党组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推进“帮办代办”业务、“食安封签”、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项合作、“小个专”党建指导等工作。

2)9月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检查,累计下基层指导检查19次,帮助各基层所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

3)10月以来,各基层所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论述摘编》专题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存在问题: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3.加强市场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1)12月14日,我局登记注册科组织开展信用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专项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事中事后监管业务水平。

2)自6月10日以来,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工作,进一步整合检查事项,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完成处置,形成闭环。截止目前,完成抽查874户,问题发现率44.88%,均已完成核查处置。

3)7月15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对僵尸企业及时开展清理工作。

4)8月开始,组织开展“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改革工作,制定三化监管工作方案、划定监管网格和监管人员,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4.服务市场主体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

1)创新企业开办举措,落实“证照联办”“证照并销”“歇业备案”等改革措施。自6月30日至今,共办理连锁药房“证照联办”36件、“证照并销”168件、“歇业备案”5件,极大地简化了企业登记注销及歇业备案流程。

2)经协调,公安公章窗口于7月15日正式入驻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展企业公章缴销、挂失等业务;税务窗口于9月3日正式入驻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并入区市监局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开展税务信息确认、税种核定、电子税控设备发放等业务,企业开办更加便利。

3)9月,我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招引两家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企业登记窗口开展帮办代办工作,并于10月8日正式进入窗口,开展企业登记代办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帮办代办业务2236项,帮助企业解决了设立、变更及注销等难题。

4)经过努力,我区在全市营商环境指标测评中企业开办指标第二季度位居全市第二、第三季度位居全市第一、第四季度位居全市第二。

5.维护市场秩序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

1)7月以来,重点做好对受行政处罚市场主体的案件回访,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10月27日、11月24日分别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加强管理,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2)6月13日,我局制定《镜湖区市场监管局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通过组织当事人进行法律学习并参加相关法律测试,对成绩合格者给予免除或减轻行政处罚,同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我局运用“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5起,通过减免行政处罚数额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受到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广泛好评。 

3)9月26日,局党组会专题研讨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研究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4)6月以来,在全区推进“食安封签”工作,制作了2个“食安封签”推广视频并在安徽省全面推广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工作推进会上播放,并制作宣传工作展板,加大“食安封签”推广力度;印制了200万份“食安封签”免费提供给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各餐饮单位全面落实外卖封签;同时,约谈有关平台,共同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餐饮外卖行业食品安全。我区全面推广网络餐饮服务“食安封签”工作受到市食安办通报表扬。

5)2022年8月、2023年2月,我局先后携手区教育局、卫健委、镜湖公安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及联合督查,较好的保证了校园食品安全。2022年10月,将“智慧监管”纳入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2023年2月已启动招标程序,该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6)6月以来有针对性的加大对餐饮具的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从业者进行立案处理,责令整改到位,确保餐饮具符合卫生标准。10月底开展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监管月活动,持续做好餐饮具消杀工作。

6.防范市场风险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

1)加强宣传。11月以来,在预付卡、退费易发的经营场所粘贴消费提醒约200户,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2)11月2日,区局组织召开12315、信访学习研讨会,就预付卡退费问题开展讨论,研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1月以来,联合区教育局、人社局、文旅体局对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问题开展检查5次,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3)7月,我局研究制定《镜湖区民生领域预付卡消费管理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并提交区委办、区委政法委审议,探索建立预付卡消费管理部门协作机制。

4)6月份以来,结合“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养老机构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乘梯的基本知识,增强安全乘梯意识。6月28日,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1次,30家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观摩学习。

5)9月16日以来,区政府先后召开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会议3次,共同研究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问题。

6)8月29日,开展2022年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培训,对电梯、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存在问题:机构融合效能不强。

7.工作统筹不够,业务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

1)6月9日,召开全区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区动员大会,会议下发了《镜湖区2022年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区”工作方案》。9月21日,召开全区质量强区创建推进工作会议,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布置质量月活动,对全区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了再明确。

2)9月,在全区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包括集中宣传咨询、质量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标杆企业“质量开放日”、质量宣传进党校等活动,有效营造了全区的质量氛围,提升了企业的质量发展意识。11月30日,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提升企业经营人才质量管理水平。

3)11月7日,制定《镜湖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11月9日发布评审公告,鼓励和引导全区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助力质量强区建设。2023年2月14日出台《镜湖区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基金管理。经过努力,鸠江饭店、芜湖古城荣获2022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

4)9月质量月期间,前往大砻坊产业园举办知识产权“入园惠企”讲座,宣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政策,拓宽企业融资贷款途径。10月份,先后走访5家企业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23年2月14日召开镜湖区老字号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发布会暨老字号企业家座谈会,向企业宣讲老字号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做好专利培育及商标注册。

8.学习动力不足,业务本领不够强。 

整改情况:

1)9月,各科室制定第四季度业务培训计划,按期逐项开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

3)6月至今,法规科牵头召开市场监管业务培训会三次,在11月份的全体执法人员培训中,针对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再培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经过努力,2022年度我局获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工作先进集体、1人获评综合执法先进个人、1人获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工作者。

9.协同联动不紧,综合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

1)6月23日以来,我局先后联手区教育局、文旅体局、消防等部门对“小饭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检查5次,整治教育培训领域乱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2)6月9日,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6月、8月,我局联合镜湖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案件审讯、公诉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工作。9月17日、20日,我局联合镜湖公安开展罂粟壳专项检查和抽样检测,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违禁品行为。2022年8月、2023年2月,我局先后携手区教育局、卫健委、镜湖公安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10月24日,我局联合区教育局、人社局针对退费问题召开部门联合会议,共同商讨退费问题解决办法。11月2日,局机关组织召开信访研判会,研究做好社会热点问题风险防范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够紧,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成效不明显

(四)存在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10.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1)11月19日,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区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提高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部署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通过《“学纪法 守规矩 做廉洁表率”党纪法规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12月5日,局党组会审议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做好责任清单学习,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责任。

2)8月22日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廉政微电影《迷雾》《心渊》《执法者的迷雾》,以案示警,教育工作人员加强廉洁自律。10月8日,党组书记对新提拔的3名所长进行任前集体谈话,要求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月24日、28日,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分别对新进的3名事业编人员开展岗前谈话,要求严格树立纪律意识,严守作风底线、廉洁底线。

3)10月8日至11月9日,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走访各基层所党支部,督促各支部做好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工作,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4)11月22日,局党组扩大会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开展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严守纪律。2023年1月13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总结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5)2023年1月13日,局党组书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一个‘不负人民’的合格党员”廉政教育授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

6)2023年1月16日至30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党规党纪、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提高工作人员章法意识。

11.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

1)9月1日,修订完善《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联系协作机制,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党组工作的常态化监督。

2)8月4日、11月9日、11月30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先后到张家山所、赭麓所、镜湖大队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基层人员思想状况,加强对基层所的工作指导。

3)8月18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单位全体网格员进行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培训,教育全体网格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信息保密习惯。

4)8月22日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廉政微电影《迷雾》《心渊》《执法者的迷途》,以案示警,教育工作人员加强廉洁自律。

(五)存在问题: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压而未实。

1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

1)8月4日,组织执法干部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市场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培训会、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例分享及执法提示工作会,提升执法干部规范执法水平。11月21日,组织执法干部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督促执法干部落实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6月以来,在案件审核工作中,加强对案件办理及处罚文书使用的审核,督促执法办案人员规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3)9月13日,我局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4)强监管、严执法,发挥执法办案震慑作用。6月以来,联合区农水、公安、属地街道先后开展渔具市场和禁止垂钓联合执法行动5次、“长江禁捕”夜间检查行动3次,办理水产品案件2件。2022年度,我局1名工作人员获评镜湖区域优秀禁捕执法人员。

5)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在中秋、国庆前期印发“水产品经营户提示函”500份,要求生产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将“十年禁捕”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12月8日,在万达广场开展长江禁渔主题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监督。

13.为民办实事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1)12月2日,分管领导带领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一改两为五做到”等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

2)2023年1月3日,方村所搬迁至方村街道九里香溪9号楼13号楼下沿街,大大缩短了群众办事路程和时间。

3)7月29日,我局召开全体窗口人员效能建设会议,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意识。

4)6月17日,我局组织开展投诉举报实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投诉举报处理能力。

5)9月1日,修订完善《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有效加强窗口人员管理,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意识。

(6)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

7)8月10日,组织开展餐饮环节经营“凉菜”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超范围经营“凉菜”行为,回应社会关切,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4.为企优环境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

1)9月28日,开展标杆企业质量开放日活动。我局就市政府质量奖、区政府质量奖、皖美品牌、芜湖智造等政策开展宣贯。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共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就创建“皖美品牌”做经验交流分享,区内7家创牌创奖单位参与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提升了企业的质量发展意识。

2)8月10日,召开芜湖市首场“知惠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企业纾困银企对接会,会上邀请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及第三方评估机构为企业详细讲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务、创新及相关政策,到会18家企业,达成相关意向企业4家,确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9月22日,前往大砻坊产业园举办知识产权“入园惠企”讲座,宣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政策。2023年2月14日召开镜湖区老字号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发布会暨老字号企业家座谈会,向企业宣讲老字号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惠政策。

3)积极对接帮扶企业申请商标、专利质押贷款,9月28日至今我局成功帮助7家企业申请商标、专利质押贷款。

4)6月份以来,我局通过印制涉企政策宣传单页、年报宣传单页,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发放营业执照的同时向市场主体发放宣传单页。经过我局吊销长期不经营企业、持续动员市场主体补报年报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年报率达89.35%。从2023年1月1日开始,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经开始,我局已通过微信、QQ群向企业发放年报一封信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年报工作,同时发动各所通过走访、帮助填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年报工作。

5)2023年1月13日召开全局所长办公会,布置安排年报工作,通报去年总体年报情况,对做好2022年度年报工作进行细化安排。

6)2022年度,我局1名工作人员因工作表现优秀,获评芜湖市“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先进个人。

(六)存在问题:形式主义积弊难除。

15.文风不实抄袭频现。 

整改情况:

1)12月2日,分管领导带领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一改两为五做到”、《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八项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12月2日至12月8日,各基层所另行组织学习。

2)11月21日,局党组发文就材料抄袭问题在局机关各科室、各所(队)进行通报,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举一反三、杜绝形式主义,加强责任意识。

16.工作流于形式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

1)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经核查,评议工作采取发函征求意见和会议审议相结合的方式,2020及2021年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我局均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均无异议。

2)8月22日,向区政府报送关于调整完善镜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为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打好基础。9月5日,向人社局报送创建示范活动保留清单,持续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强化消费权益保护。

3)8月18日下午,召开镜湖区综合监管分类执法专职网格员培训会议,规范网格员问题上报与信息采集。2023年3月3日至4日,组织开展专职网格员准军事化暨业务培训,改进人员作风及业务水平。

4)严格要求网格员应查尽查,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巡查工作档案,持续加强对网格员建档质量督查,对建档不全情况进行扣分处理。自6月份以来,我局综合监管办公室通过每月督查共发现建档问题合计128个,累计扣除6.15分,计入专职网格员每月绩效考核总成绩。

17.弄虚作假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1)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网格员上报问题核查照片模糊的原因主要在于监管系统后台考虑到内存容量问题对图片进行了压缩,导致照片分辨率下降,该问题已向市委编办反馈并已解决。

2)8月18日,开展综合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专题讲座,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12月2日,分管领导带领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一改两为五做到”、《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八项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12月2日至12月8日,各基层所另行组织学习。

3)9月以来,我局加强与区住建交局、区商务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增进部门间协作与沟通;另外,定期在综合监管成员单位微信群中发布各单位未处置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4)2023年3月3日至4日,开展专职网格员准军事化暨业务培训,邀请综合监管成员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及区教育局对专职网格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

(七)存在问题: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8.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

1)12月2日,局机关办公室组织各基层所(队)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集中学习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

2)制定采购流程图和采购清单审批表,明确办公室的审核、采购、报销分工,做到徽采商城应采尽采。

19.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

1)9月1日,修订完善《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月2日,组织各所(队)集中学习《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局机关、各所、队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职责,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12月8日,落实区局固定资产标签管理,做到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

2)8月以来,全面摸排局机关和各基层所的固定资产情况,并于11月10日向区国资委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做到及时清理库房。

3)根据专职网格员电动助力车实际使用情况,9月7日按规定向区政府提出报废申请,并于11月18日按程序规定完成报废处理,新购的电动助力车已全部录入固定资产台账,落实固定资产管理。

20.违规报销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1)12月2日,组织各所(队)集中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区局经费使用。

2)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经查,报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但报销台账中未附相关文件,造成报销材料存在瑕疵。

三、党组政治功能不强,党建引领作用不显,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

(八)存在问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 

21.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

1)11月29日,修订完善《镜湖区市监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局党组会同步组织学习,规范党组会、行政办公会议事范围,并严格遵照执行。

2)局党组加大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自9月份以来,我局党组会分别围绕“小个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开展专题研讨共计4次,局党组谋大事、把方向作用发挥明显。

22.抓党建责任压得不紧。 

整改情况:

1)11月2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工作整体规划。2022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就下步做好党建工作制定针对性措施。

2)三季度以来,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开展党建专题研讨,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8月30日,党组会专题研讨“小个专”党建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立足职能,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市场主体工作,推动高质量”主体活动方案》及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9月26日,党组会研究成立“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事宜。11月2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党组议事规则》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意见。

3)7月以来,局党组所属各党组织通过开展书记上党课、参观烈士陵园、观看廉政文化展、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党建共建联建等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增强党建吸引力和凝聚力。

(九)存在问题:基层党建缺乏新思路。

23.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 

整改情况:

1)10月以来,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

2)6月,各支部制定好下半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7月以来,局党组所属各党组织通过开展集体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参观烈士陵园、观看廉政文化展、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参与积极性。

3)11月,局机关办公室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指导督查,发现不足及时提醒整改。

4)10月20日,局机关办公室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督促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4.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存短板。 

整改情况:

1)10月20日,局机关办公室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督促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1月组织各所对党建标识及党务公开栏设置情况开展自查,各所均已设置党务公开栏并更新了党建标识标牌。

2)11月,局机关办公室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指导督查,发现不足及时提醒整改。

3)2022年9月以来我局党组新发展党员1名、预备党员3名,期间按照发展程序要求,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在党建标准化手册上做好登记,规范做好党员发展。

25.指导“小个专”党建浮在面上。 

整改情况:

1)9月26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成立“小个专”党建领导小组,加强对“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

2)8月30日,党组会专题研讨“小个专”党建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立足职能,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市场主体工作,推动高质量”主体活动方案》并依照方案组织实施。活动开展以来,累计走访市场主体2357个,宣传政策176次,指导帮助解决问题256个。

3)9月以来,各党建指导员加强日常走访,累计走访联系指导单位132人次,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安全生产、企业年报上报、疫情防控等指导,并做好芜湖市助企纾困政策宣传。

(十)存在问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

26.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1)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经核查,2020年9月干部选拔过程实际进行了会议推荐,因工作人员疏忽,考察材料中误写成“未会议推荐”。

2)9月23日,局党组会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加深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理解,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规范流程。

3)12月1日,制定《镜湖区市监局选人用人制度》,让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7.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

1)9月1日,制定《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加强考勤工作的实施方案》《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让人员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2)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10月,提拔3名年轻干部担任所长,并推荐3名年轻干部作为镜湖区优秀党外干部库人员,12月提拔3名年轻干部担任科室长、基层所副所长。

3)局党组班子成员加强对各所的走访指导。10月至12月,班子成员先后对方村所、汀棠所、天门山所等基层所进行走访,加强与各所人员的交流,掌握基层人员思想动态及基层困难,并做好工作指导。2022年10月以来,局机关累计对各基层所开展作风建设督查10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做好整改。

4)9月以来,我局在职级晋升、慰问、疗养等方面更多关注年龄大、认真履职尽责的同志。9月23日,5名同志获得职级晋升;10月28日,推荐两名同志参加区工会组织的集中疗养;2023月1月18日,春节前慰问两名网格员。

28.担当作为有差距。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基层所平时考核细则,兼顾市监所整体工作实绩与干部个人考核,在平时考核中排名靠前的市监所相应增加干部考核“好”等次名额,有效激励干部工作热情。

2)修订完善《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并于11月29日党组会审核通过,进一步完善网格员考核激励机制,提升人员工作积极性。

3)12月9日,制定《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错纠错工作制度》,完善“容错机制”,真正让干部卸掉包袱,敢担当、敢做事。

镜湖市监局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立足市场监管岗位职责,坚持刀刃向内、举一反三,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注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助力镜湖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2868938(0)邮政信箱镜湖区新都花园菜市场5楼办公室;邮政编码:241000;电子邮箱jhqsjj123@126.com。

中共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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