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30日,对方村街道党工委及所属1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方村街道党工委及成员、各个村(社区)党组织及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查找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方村街道华亿超市4楼新源宾馆(区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地点)。
(二)意见信箱:信访举报信箱分别设置在长江中路51号政府大楼1楼入口、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入口、方村街道办事处及各村(社区)居委会门口。
(三)电子邮箱:jhqxc02@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5105534742
(五)邮政地址:方村街道华亿超市4楼新源宾馆(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410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