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3-07-25 10:17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镜湖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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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2023720日至915日,对区委督查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医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查找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巡察组105室。

(二)意见信箱:信访举报信箱分别设置在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大楼1楼入口、卫生健康委员会门口区医院门口

(三)电子邮箱:jhqxc01@126.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5105534742

(五)邮政地址:镜湖区委第一巡察组(文化路35号区纪委转,邮编:2410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20239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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