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25日,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区政协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主持召开了与区政协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见面沟通会,通报巡察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做了动员讲话,区政协办主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第二巡察组其他同志、区政协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从巡察内容、巡察重点以及巡察方式等方面作了动员讲话,就本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三力”,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二是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三是坚持同向发力,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各项巡察工作任务。
区政协办主任表示,区政协办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主动服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端正态度,强化纪律,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
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7月25日至9月15日,对区政协办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侧楼原信访局门口、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设立意见信箱,开设电子邮箱:whxcb07@126.com;值班电话:15105534742;信访接待地址:镜湖区法院111办公室;邮政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41000。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