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25日,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区人大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主持召开了与区人大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见面沟通会,通报巡察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做了动员讲话,区人大办主任表态发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第二巡察组其他同志、区人大办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强调,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区人大办和区委第二巡察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区人大办全体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扎实完成区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区人大办主任表示,区人大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倍加珍惜此次巡察机会,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镜湖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7月25日至9月15日,对区人大办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侧楼原信访局门口、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设立意见信箱,开设电子邮箱:whxcb07@126.com;值班电话:15105534742;信访接待地址:镜湖区法院111办公室;邮政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41000。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