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25日下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督查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区委督查办班子成员的见面会,通报巡察任务和安排。动员会上,组长作动员讲话,区委督查办主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委督查办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组长作动员讲话,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区委督查办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定位,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区委督查办主任作表态发言,巡察是对区委督查办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督查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全体人员要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此次巡察的重大意义,把这次政治巡察作为一次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良好机遇,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对本轮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准备、及时提供巡察组所需的各项资料。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区委第一巡察组2023年7月20日至9月15日,对区委督查办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在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大楼1楼入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门口、区医院门口设置举报箱,开设电子邮箱:jhqxc01@126.com,巡察专用手机:15105534742,巡察组驻地: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1楼。
巡察组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督查办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