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8日上午,镜湖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和专项巡察组全体人员,区审计局分管副局长、区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被巡察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农水局、区重点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燕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魏峰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关于审议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精神,宣布了十一届区委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专项巡察要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着力发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积极配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净化生态、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健康有序发展,为加快推进镜湖区“四最一中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高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要坚持同向发力,确保圆满完成区委交办的专项巡察任务。会议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任务落实,立足巡察工作职责,把专项巡察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巡察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被巡察单位要同题共答,自觉接受监督;要以过硬的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效,发扬斗争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本次巡察决定对区住建交通局、区农水局、区重点处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后,被巡察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能责任介绍了近年来单位全面工作开展情况,巡察组长作进驻动员讲话并组织专项巡察组开展了巡察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