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镜湖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同时传达了区委书记郝代伟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周强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时指出,区重点处党支部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类讲话精神,在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不到位、项目谋划部署有欠缺、标前阶段管理不善、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项目送审不及时、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周强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压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持以上率下,真改实改,保持整改和推动工作相结合;三是要扛起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从“严”处入手、“细”处着眼、“实”处着力。
区重点处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反馈问题逐一对号入座,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区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区重点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