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4-03-18 17:19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镜湖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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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315日至2024524开展区委第九轮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大砻坊街道党工委及所属6个社区党委,区经信局党组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巡察组102室。

(二)意见信箱:分别设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北侧岗亭前、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大砻坊街道办事处门口

(三)联系电话18715533747

(四)电子邮箱:jhqxc01@126.com

(五)通信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巡察组收(邮编:241000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赭麓街道党工委及所属4社区党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商务局党组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巡察组111

(二)意见信箱:分别设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北侧岗亭前、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门口、赭麓街道办事处门口

(三)联系电话:15105534742

(四)电子邮箱:jhqxc02@126.com

(五)通信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1000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工商联党组,区委党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分局,区信访局党组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巡察组168室。

(二)意见信箱:分别设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北侧岗亭前、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门口、镜湖区信访局门口

(三)联系电话18130313533

(四)电子邮箱:jhqxc01@126.com

(五)通信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巡察组收(邮编:2410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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