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4-07-25 16:31    来源:芜湖市镜湖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镜湖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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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26日至2024年930开展区委第十轮巡察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意见信箱、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2024925日。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范罗山街道党工委及所属6个社区党委,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巡察组102室。

(二)意见信箱:分别设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北侧岗亭前、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门口、范罗山街道办事处门口

(三)联系电话18715533747

(四)电子邮箱:jhqxc01@126.com

(五)通信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1000)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张家山街道党工委及所属6个社区党委,芜湖火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处。

(一)信访接待地点: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巡察组111室。

(二)意见信箱:分别设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北侧岗亭前、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门口、张家山街道办事处门口、芜湖火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处门口

(三)联系电话:15105534742

(四)电子邮箱:jhqxc02@126.com

(五)通信地址:文化路35号镜湖区纪委转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10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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