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有关同志,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统战部机关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统战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发现问题、补足短板,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第一巡察组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9月30日,对区委统战部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在文化路35号镜湖区政府北侧岗亭前、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正门入口、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门口、范罗山街道办事处门口设立意见信箱,开设电子邮箱: jhqxc01@126.com;值班手机:18715533747;信访接待地址:文化路46号镜湖区人民法院102室;邮政地址:镜湖区委第一巡察组(文化路35号区纪委转,邮编:241000)
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