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全区推进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动员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市委在全市推开“八步强责”机制要求,动员部署我区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工作。区委书记郝代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海源、区政协主席刘见君等区领导出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法嵘主持会议并解读《镜湖区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工作实施方案》。
郝代伟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开展廉洁风险防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廉洁风险防治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这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服务镜湖发展大局的现实需要。大家务必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推行“八步强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
郝代伟强调,开展廉洁风险防治工作意义重要、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认真贯彻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八步强责”工作落地见效。精准排查风险,细化防治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廉洁风险防治强大合力。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创新,将“八步强责”工作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让广大干部在知责、担责、履责、尽责中干成事、不出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