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日前全部完成。
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分管区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并就整改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理论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浮于表面;有的发挥统筹管理作用不够充分,社会治理效能不够显著;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党建工作不规范;有的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持续整改用力不足。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严格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不推诿、不逃避,主动认领、积极整改,要牢牢抓住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以责任倒逼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整改质效。要找准问题病灶,全面对照、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改革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提升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