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促进乡镇纪委高质量办案

时间:2025-04-27 08:5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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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将提升乡镇纪委案件质量作为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源头、质量、保障上从严从实,有力推动乡镇纪委办案质量持续提升。

  在源头上从严从实。一是树立正确导向。围绕基层办什么样的案件、怎么办案等主题,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实施办案质效提升行动、制定合理评价标准等方式,引导乡镇纪委在办案中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坚持比质量不比数量。二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以“小切口”专项监督为抓手,用好用活片区协同作战、“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有限资源、避免分散发力,一体联合作战、深挖有价值问题线索,解决乡镇案件线索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把牢立案关口。建立立案前会商机制,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相关监督检查室共同对乡镇纪委呈请立案的案件进行会商,一方面,对立案必要性可行性前置审核,另一方面,从完善证据链条方面进行指导,确保案件立得准、查得准。

  在质量上从严从实。一是在移送前,强化自查。建立案件移送前预检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由乡镇纪委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从案件初核、审查调查、审理等各环节,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全方位预检,设置《案件质量自查清单》,通过对表自查消除常见错误、落实规范要求。二是在移送后,强化评查。深化“乡案县审”机制,对乡镇案件逐一“把脉问诊”,同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每季度分不同片区开展交叉互查,实行“一卷一清单”“一卷一反馈”机制,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把控,对发现问题制成清单,“点对点”反馈案件承办乡镇纪委,督促抓好整改。三是在反馈后,强化跟踪。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时限,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对账销号、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约谈;开展溯源分析,由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召集召开问题复盘剖析会,对面上存在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动态发布审理提示,提出规范化要求和具体做法。

  在保障上从严从实。一是夯实能力保障。通过举办办案故事“微沙龙”“我讲我的业务”等方式,以及案件质量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风采展示等活动,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项业务培训,推动干部会办案、办成案。二是夯实制度保障。从案件监督管理条线,建立动态预警保障机制,每月对乡镇纪委办理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够高效等问题,及时通报预警、传导压力。2024年以来,已下发案管统计分析通报6期、提醒函3份。从案件审理条线,建立区纪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案件审理部门针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质量情况的汇报,定期制作更新案件文书模板、模拟案卷,以标准促规范,推进审理文书规范化。三是夯实硬件保障。强化乡镇纪委谈话点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为乡镇纪委安全文明办案营造良好环境。(朱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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