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公务接待费,对应的接待对象和事由是否在审批清单内?”近日,镜湖区纪委监委联合方村街道纪工委深入各村居,通过查阅账目、实地走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清单化+嵌入式”监督,以“小切口”推动作风建设“大提升”。
今年以来,镜湖区纪委监委立足基层实际,以“学深悟透、靶向监督、长效巩固”为主线,打出“教育警示、精准督查、制度约束”组合拳,构建起“三维课堂”。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构建“四学联动”理论课堂;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以公务开支“瘦身”、惠民政策落实等身边案例解读纪律要求,搭建纪法课堂;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剖析、纪法知识等学习资料,为党员干部自学提供丰富资源供给。
在专项督查中,一方面聚焦公务接待、“三公”经费、文风会风等重点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另一方面将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事务纳入“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公示栏实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三公”经费审批、干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召开专题调度会,集中回访推动落实,达到“整改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力打好组合拳,深化“小场景”监督,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拧紧作风“总开关”,筑牢“防护墙”,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