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镜湖区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法嵘主持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相关章节,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镜湖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6家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密切协作配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区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保持战略定力,一刻不能停、半步不退让,更加清醒坚定推进反腐败斗争。要在保持高压态势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在群众身边腐败集中整治上持续发力,坚决打赢攻坚决战;要在完善协调机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在推进系统治理上持续发力,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要在追逃防逃追赃上持续发力,进一步筑牢防逃堤坝。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注重自身建设,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